廖俊波(1968年8月-2017年3月18日),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福建浦城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省南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武夷新区党工委书记。2017年3月18日傍晚,廖俊波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9岁。2017年6月6日,中共中央追授廖俊波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日,中宣部追授廖俊波"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人物生平
1995.12-1996.07,福建省邵武市政府办公室科员。 廖俊波1996.07-1998.04,福建省邵武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998.04-1998.11,福建省邵武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11-2002.08,福建省邵武市拿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2.08-2003.10,邵武市拿口镇党委书记(其间:2002年8月至2002年10月在浙江衢州挂职锻炼)。 2003.10-2004.02,邵武市政府助理调研员、拿口镇党委书记。 2004.02-2006.05,邵武市政府副市长。 2006.05-2007.10,南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07.10-2011.06,南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1.06-2015.11,福建省政和县委书记。 2015.11-2016.10,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10-2017.03,福建省南平市委常委、副市长、党组成员、武夷新区党工委书记。 因公殉职
2017年3月18日傍晚,廖俊波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9岁。 任免信息
2015年11月20日,福建省南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廖俊波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5] 2016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南平市第五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会选举廖俊波为市委常委。[6]
人物荣誉2015年6月,荣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 2017年4月,福建省委作出决定,追授廖俊波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省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活动。 2017年6月6日,中共中央追授廖俊波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7年6月2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廖俊波的先进事迹,追授他“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人物评价
2017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廖俊波同志任职期间,牢记党的嘱托,尽心尽责,带领当地干部群众扑下身子、苦干实干,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党忠诚、心系群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无愧于“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称号,广大党员、干部要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不忘初心、扎实工作、廉洁奉公,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真心实意为人民造福。 廖俊波生前是福建省南平市委常委、副市长、武夷新区党工委书记。他入党25年来,始终信念坚定、不忘初心,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在每一个工作岗位都倾心尽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他当事不推责、遇事不避难,时刻想着如何让老区人民尽快脱贫增收,常年奔忙在项目建设、园区开发、脱贫攻坚工作一线,从不利用权力、地位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以良好的形象和口碑赢得了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广泛赞誉。2017年3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9岁。 日前,中共中央追授廖俊波“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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