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要闻

民建福建省委机关专题学习《政务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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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民建福建省委会机关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省委会机关及省直工委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简称《政务处分法》)。民建福建省委会主委、省中华职教社主任吴志明,民建省委会二级巡视员王国英到场参加学习,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王宁新主持会议。
  
  学习会根据驻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纪检组下发的学习辅导材料,从《政务处分法》的制定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贯彻执行等方面,联系实际、结合案例,全面系统讲解了政务违法的具体情形、法律规定的红线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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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宁新副主委对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政务处分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她指出,《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既是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的需要;也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保障。省委统战部下发的学习辅导材料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指导性,给省委会所有公职人员上了一次深刻的案例警示课和生动的廉政教育课。

  王宁新强调,省委会全体公职人员都在《政务处分法》监察下,在法律“探照灯”的监督下,我们要对法纪怀有敬畏之心,警钟长鸣,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政务处分法》的精神要求,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要认真抓好《政务处分法》的宣传讲解,明晰法律赋予的权力义务,增强依法履职、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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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王宁新表示,省委会机关将为工作人员配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单行本书籍,希望大家持续学习,在细学、深学、笃行上下功夫,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在遵纪守法上做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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