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的公布施行,意在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法》的出台,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影响深远。
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刻领会《监察法》的内涵精髓,加强内部监督,依法参政履职,强化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形成学法、普法、遵法的良好氛围,民建厦门市委中心组于8月17日下午举行集体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监察法》,邀请厦门市政协委员、民建福建省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厦门市委法律研究会副会长胡小媛律师为大家进行辅导解读。
会上,胡小媛律师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视角,介绍了《监察法》制定的背景与重大意义,并从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层面,就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监察工作的原则、监察委员会的职责、监察“全覆盖”、监察委员会的权限、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六个方面对《监察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
通过胡小媛律师旁征博引、深入浅出的精彩授课,使大家对《监察法》的要义与内涵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与会人员表示,本次专题学习对准确理解、深刻认识、全面把握及实践运用《监察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作为民主党派成员,将自觉地带头维护《监察法》的权威,接受《监察法》的监督,牢记规矩和纪律,时刻提醒自己做到自警自醒自律,同时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依法参政履职,树立民主党派良好形象,为我市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