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3月 15日,立法法修改,地方立法权扩至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如何确保出台的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既是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探索完善的重点工作,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秤砣虽小压千斤”。全国人大代表、民建福建省委副主委、华侨大学地方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戴仲川说,根据立法法赋予的权限,全国 200多个设区的市绝大部分都已付诸实践,且均有实质性的进展。
以福建省泉州市制定出台的《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为例,该条例已于 2017年 1月 1日起施行,是泉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意味着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获立法保护。
“作为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我全程参与此次立法。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体现了科学立法,也体现了民主立法,是一部全程践行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良法。”戴仲川代表认为,地方立法权下放,对地方政府依法治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目前我国各设区的市发展不平衡,随之而来的立法能力也存在着不平衡。戴仲川代表认为,各设区的市要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必须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立法能力,包括常委会相关立法工作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培训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立法,等等。在此过程中,有些地方采取有效措施,比如在地方高校设立立法基地,聘请立法顾问,使得立法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同时,地方性法规在本地通过后,还需要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这既对省级人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又增加了不少工作量。
戴仲川代表认为,地方立法权的行使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立法人才需要进一步培养,立法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他建议,首先,全国人大要加强对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进行指导,虽然全国人大也做了一些工作和培训,但有必要进一步加强。
其次,行使地方立法权不能单纯追求数量。地方立法要有问题导向,要管用还要接地气。要积极动员各级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高校科研机构及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扩大参与面。要开门立法,通过聘请立法顾问、建立立法咨询基地等途径,广泛征求各界人士的意见,并吸纳到法规中,最大程度体现民意。
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条件吸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意见建议的梳理分析、反馈评估、吸纳采用,等等,力所能及提高立法质量。
最后,戴仲川代表建议,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从现实情况看,目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中具有法律背景或从事法律专业人员的比例依旧偏低,导致对审议过程中出现的法律专业问题因不能很好的把握而影响立法质量。因此,各地要适当增加法律工作者或具有法律知识储备的人大代表或常委会委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