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要闻

喜讯:民建福建省委连续获得民建中央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
        2016年度,在我省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四篇社情民意信息分别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等四位国家领导人批示。据统计,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底,全省民建各级组织和会员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1054篇,被民建省委采用了450篇,被全国政协采用13篇,中央统战部采用24篇,民建中央采用21篇,省政协采用98篇,省委办公厅采用15篇,省委统战部采用36篇,有17篇信息得到省领导批示。为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会搞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12月7日,民建中央决定表彰37篇优秀社情民意信息、17个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其中特等奖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和17名先进个人。
         我省有6篇信息获得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分别是张昭春撰写的《警惕教会通过举办夏令营向未成年人传教》、蓝萍撰写的《关于推进港口大型电动机械势能回收技术应用的建议》、杨清泉撰写的《关于远洋船舶靠泊国内港口使用岸电的建议》、邱兴亮撰写的《建议推广“离婚证明书”》、贺东航撰写的《低保执行存在四个问题》和陈荣乐撰写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民建福建省委荣获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民建福建省委调研处副处长黄畊晗荣获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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