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至12日,省政协副主席陈义兴率调研组来厦专题调研推进PPP模式在公共基础设施中的应用,中共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云峰作工作情况汇报,民建省委副主委、厦门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市委主委黄世忠参出席座谈会,并就PPP模式在具体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调研组进行沟通交流。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PPP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受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高度关注。“推进PPP模式在公共基础设施中的应用”是今年第四季度省政协常委会专题协商议题,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厦门市高度重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供给侧改革、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效率的重要举措,从制度、规则、项目和能力建设等多方面着力推广PPP模式。未来五年,厦门在轨道交通、新机场、“两环八射”快速路、片区开发等重大基础设施上投资总额将超过5000亿元,通过PPP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有利于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有利于打破行业限制,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新增点,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黄世忠主委表示,现实中,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多是考虑拿工程,做建设,对后期运营管理考虑不充分,而政府往往将投融资能力作为考察社会资本的重点,而对运营能力不够重视,忽视了PPP的本质是政府购买服务,运营会对项目的服务效率与质量产生直接影响。推进PPP模式在公共基础设施中的应用,不是所有公共项目都适用PPP模式,需要考核参与者的规模、资质和能力,项目需要有长期稳定的收入,开展PPP前需要充分开展适用性评价,通过合理测算确保投资方在收回投资的同时获得合理的利润而不是长期持续性收费,形成暴利,无论是政府或是社会资本都要充分遵守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