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要闻

民建省委副主委黄克安荣获第四届“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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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福建省第四届杰出人民教师座谈会在福州召开,授予全省31位教师第四届“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荣誉称号。民建福建省委副主委黄克安获此殊荣,并获得省委书记尤权颁发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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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是福建省授予人民教师的最高荣誉,每三年评一次;表彰对象为长期在我省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广大师生和教育界中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的优秀教师;是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书育人、敬业爱生的良好氛围,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更好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而设立的。

  什么样的老师才能参评省杰出人民教师呢?

  申请者首先长期在我省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龄达20年以上,师德高尚,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在广大师生和我省教育界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模范教师、或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或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3、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4、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在我省民办学校工作10年以上,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新闻资料:

 

黄克安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授

 

  从教40年来,坚守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承担研究生、本科和高职学生的教学工作。他撰写、主编并正式出版10多部专著和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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