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发文,批准民建福建省委机关工会为“合格职工之家”
2005年以来,民建福建省委机关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民主管理与监督建设、调动职工民主管理积极性、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务实创新,积极进取,工作规范有序,取得一定成效。机关会员广大会员一致认为:开展建家活动是全体会员的需要,开展建家活动是工会服务大局的需要,开展建家活动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需要。在08年8月工会全体会员大会上,95%会员同意申报 “合格职工之家”,把“建家”活动引向深入。经过统战部直属工会检查、考评、研究审定,终获批准为“合格职工之家”
(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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