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要闻

黄长溪遗体告别仪式昨举行
 
 
     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八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政协七届常委,全国侨联原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政府原副省长,民建会员黄长溪同志遗体告别仪式昨日在厦门天马山殡仪馆举行。

  黄长溪同志1929年1月出生在厦门市。1948年秋,就读于上海新中国学院经济系,后转上海大夏大学外文系学习。1949年8月回厦门,在祖父爱国侨领黄奕住创建的商办厦门电话公司鼓浪屿交换所任主任,1952年后担任厦门电话公司业务课主任兼厦禾汽车公司经理、厦门电话公司代经理。1953年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1954年9月任厦门电话公司第一副经理。1958年担任厦门市工商联副秘书长、副主委、主委。“文革”期间受冲击。1980年后担任厦门市副市长、市工商联主委、省工商联副主委、厦门建设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厦门经济特区管委会副主任。1982年10月起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省华侨投资公司董事长。1988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华侨委员会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1989年12月后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侨联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七届全国政协常委。1998年3月后任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侨联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副主席。2005年3月退休。

  黄长溪同志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贾庆林、王兆国、贺国强、张克辉、王汉斌,国家部委和有关省领导陈光毅、习近平、林兆枢、林军、胡平、王建双、林丽韫、郑立中,福建省领导卢展工、黄小晶、梁绮萍、陈明义、袁启彤、游德馨、王三运、张家坤、何立峰、张昌平、陈少勇、于伟国、朱亚衍、洪华生、黄贤模、林强、曾喜祥、汪毅夫、陈芸、叶双瑜、李川、王美香、黄瑞霖、张燮飞、潘心诚、金能筹、邹哲开、李祖可、何少川、苏昌培、张渝民、施性谋、黄文麟、张明俊、宋峻等同志,厦门市领导刘赐贵、陈修茂,原市级班子副省级领导洪永世、李秀记、蔡望怀等同志,以及省直机关和厦门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黄长溪同志生前同事和好友,先后前往医院探视或打电话慰问,了解病情和治疗情况。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部门,积极协助中央干部保健局、省市干部保健办和省立医院、省肿瘤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医务人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医治。今年初,黄长溪同志的病情明显恶化,虽经多方努力,终因医治无效,于2007年7月25日14时57分逝世,享年80岁。

  黄长溪同志逝世后,中央和福建省、厦门市有关领导通过各种形式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家属表示深切慰问。福建省和厦门市成立了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坤为主任,何立峰、朱亚衍、林强、王美香、刘赐贵、陈修茂为副主任,省市有关领导为成员的黄长溪同志治丧委员会。治丧期间,贾庆林、王兆国、贺国强、张克辉、彭冲、王汉斌同志送来了花圈,还有550多个单位和个人送来花圈或发来唁电。

  昨日参加向黄长溪同志遗体告别仪式的有:中国侨联党组书记林军,福建省领导陈明义、王三运、张家坤、何立峰、张昌平、陈少勇、于伟国、朱亚衍、洪华生、黄贤模、林强、王美香、张燮飞、李祖可、邹尔均、叶庆耀、周畅,厦门市领导刘赐贵、陈修茂、陈炳发、黄杰成、欧阳建、洪碧玲、丁国炎、徐模、詹沧洲、杜明聪、曾国玲、黄诗福、陈联合、陈耀中、庄威,原市级班子副省级领导洪永世、李秀记、蔡望怀,市级老领导庄亨浩、蔡景祥、乐鸿宜、叶树亮、林柏龄、张清钳、林明鑫,以及省直机关有关领导、各地市领导、部队领导、黄长溪同志战斗和工作过的地方领导、厦门市各部门领导、黄长溪同志的亲属、生前友好共约500多人。遗体告别仪式由张家坤主持。

  黄长溪同志的一生,是爱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奉献的一生。在半个多世纪的工作生涯中,不管是经商还是从政,他始终坚持满腔的爱国热情,坚持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坚持为人民大众谋福利,为福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贡献了毕生精力。青年时期,黄长溪同志渴求知识,追求真理,胸怀实业报国的理想。1949年8月后,他接手祖父在厦门创办的产业,开始在厦门商界崭露头角。他懂经营、善管理,所掌管的厦门电话公司和厦禾汽车公司很快就有新的起色,对推动厦门公交、电信等公益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他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认真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代表黄家主动提出将其家族在厦门的企业实行公私合营的申请,并团结和带领厦门工商界人士遵照政府的政策法令,自觉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对厦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文革”期间,黄长溪同志被抄家、批斗,虽身处逆境,却能忍辱负重。他坚持真理,始终相信党,相信人民,努力做家族成员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他们服从党和政府的决定,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表现出强烈的爱国精神和良好的个人修养。

  担任厦门市工商联领导职务后,黄长溪同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商联基本功能,教育、引导广大非公有经济代表人士树立爱国、敬业、守法的观念,积极为厦门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在厦门及我省工商界享有很高的威望。担任厦门市副市长及厦门经济特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后,主要分管对外经济联络工作,他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自己在侨界的影响力,积极引导侨商、外商到厦门投资兴业,为厦门市及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得到了厦门各界的广泛好评。

  担任副省长后,黄长溪同志主要分管侨务、旅游等工作,能恪尽职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侨务政策,切实维护华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他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努力畅通和拓展与侨商、外商的联络渠道,广交海内外朋友,深入了解他们的投资意向和国外市场动态,努力为我省引进外资牵线搭桥,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黄长溪同志分管华侨委员会工作。他紧紧围绕省委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坚持依法办事,努力开创人大侨台工作新局面。他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视察和执法检查,认真开展涉侨涉台立法和监督工作。他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侨台胞,认真倾听他们的呼声,积极反映他们的诉求,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致力于地方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为推动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他病重住院期间,还时刻关心我省人大的建设和发展。他离开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岗位后,还在全国人大、全国侨联、全国工商联等兼任多个领导职务,始终坚持服从组织安排,不顾年事已高,老骥伏枥,一心为公。

  黄长溪同志是一位长期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德高望重的民主党派人士。他一生忠于国家和人民,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命运,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他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他顾全大局,坚持原则,作风民主,注意维护领导集体的团结和统一;他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淡泊名利,光明磊落,胸襟坦荡,平易近人,生活俭朴,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稿件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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