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振家告诉记者,专利审批时限过长,带来许多弊端。一是容易丧失新颖性;二是加快了专利技术的技术性贬值;三是不利于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四是成了科技成果转换的瓶颈。
为此,郭振家建议采取措施加快我国专利审批速度。具体包括:一是修改专利法,缩短法定时限。目前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审批时限约为3年半,他建议将总时限控制在12个月内。相应的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的总时限可随之缩短为约7个月和3个月。二是扩充国家专利审批人员,提高人为操作速度。三是建立健全专利审批专用电子系统。四是尝试授权审批制度。可以通过立法以授权审批的方式委托其他事业单位完成该审批事项,从而有力解决行政效率低下和人手不足等影响审批速度的问题。
稿件来源: 福建日报2007-3-7 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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