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日前发出了《关于2004-200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的表彰通报》,上海、吉林、北京、安徽4个省级组织宣传处(部)获先进单位一等奖,浙江、黑龙江、四川、江苏、福建、广东、山东、广西8个省级组织宣传处(部)获先进单位二等奖。民建中央同时表彰了包括福建会员作品在内的27篇优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