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日前发出《关于表彰2005年度反映社情民意先进单位的通报》,四川、浙江、北京3个省级组织获一等奖,上海、江苏、河北、河南4个省级组织获二等奖,福建、广东、陕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湖北8个省级组织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