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日前发出了关于表彰2003年度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浙江、四川、江苏3个省级组织获一等奖,北京、吉林、黑龙江、河南4个省级组织获二等奖,江西、上海、广东、福建、河北5个省级组织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