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东生,男,汉族,1964年6月生,黑龙江克东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
1999年12月加入民建。现任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兼职)。
1981年9月-1985年7月,黑龙江商学院商业经济系学习;
1985年7月-1999年8月,黑龙江商学院商业经济系任教(其间:1987年7月-1988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商业企业管理专业助教进修班学习);
1999年8月-2001年8月,黑龙江商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其间:1997年3月-2000年9月,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1年8月-2004年8月,哈尔滨商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004年8月-2008年9月,哈尔滨商业大学校长助理兼工商管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其间:2002年12月-2004年12月,哈尔滨工程大学作博士后研究);
2008年11月-2012年12月,哈尔滨商业大学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2008年1月-2013年1月,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
2013年1月-2023年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7年12月至今,民建中央副主席。
曾任民建第八、九届中央委员,第十届中央常委,第十一届中央副主席,黑龙江省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委,第七、八、九届委员会主委;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