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领导

郝明金主席

       郝明金,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嘉祥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

  2004年2月加入民建。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1971-1974年,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4-1975年,山东省梁山县邮电局报务员;

  1975-1978年,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8-1982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

  1982-1985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1987年,山东大学法律系教师;

  1987-1992年,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其间:1989-1990年,美国格兰布林大学进修);

  1992-1992年,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主任助理;

  1992-1993年,山东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主任助理;

  1993-1994年,山东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4-1996年,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6-2007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2001-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12月明确为正厅级);

  2007-2007年,民建山东省委主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

  2007-2008年,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山东省委主委;

  2008-2012年,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

  2012-2016年,民建中央副主席,监察部副部长;

  2016-2017年,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按部长级待遇),监察部副部长(2017年1月免);

  2017-2018年,民建中央主席;

  2018-2023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2023年至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2019年至今,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曾任民建第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中央常委,第十届中央副主席、常务副主席,第十一届中央主席;第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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