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章程

民建福建省委员会——基层组织“4211111”多维度量化考评制度

1. 每年至少开展4次活动,支部活动要有主题、有签到、有记录、有小结;

2. 每年至少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入会积极分子;

3. 每年至少提交1篇提案或1件社情民意信息;

4. 每年至少在会内外公开新闻媒体上发表1篇文章或新闻资讯;

5. 每年至少开展1次社会服务活动或参加1次设区市委会、省直工委会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

6. 要关心每位会员的工作和生活,保持与支部会员的联络工作,确保会员1个也不能少。

7. 要不断加强会的自身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引领,教育会员遵纪守法、遵守会章、爱岗敬业,支部会员中如出现发表不良言论的或违法违纪的,支部当年不得评为优秀支部,1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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