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和学生宿舍财产管理要求
原则 : 损坏公物 照价赔偿
每学期初学校将清点核实各教室和学生宿舍的所有公物并造册登记。学期末进行盘点,发现丢失和损坏的要照价赔偿。班主任在管理中如发现有多余,不需要的公物要及时书面报到总务处。收回交到行政保管员陈龙老师处核减,发现学生损坏要及时落实有关学生,并到校财务室缴赔偿款后,凭赔偿单找相关人员修理,否则期末盘点时有出入由班主任负责赔偿,
相关赔偿标准学期初发布。
安全用电:
1 、电视:各班级的电视机由学校统一控制、统一设置。私自调频或中断电源都会造成无法重新开机。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学校给予扣款和中断使用电视处理。
2 、班级专用插座分教学专用和学生手机充电专用。教学专用插座和电视机专用插座学生不得使用,学生手机充电专用插座学校已有规定:
强调几点不准使用:
① 通学生不准使用。
② 上课时间(含晚自修)不准使用。
③ 没有学生在现场不准使用。
④ 其他充电器不准使用。
⑤ 其他位置不准使用。
相关规定下学期初公布
3 、电风扇使用:电源由学校统一控制,学生只能使用调整器,不得乱动电风扇机体。
4 、发现电器损坏应及时由班主任文字上报总务处或水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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