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月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对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传承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2月,我校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做出了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决定,内容有:
一、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活动,营造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气息的校园文化。
二、组织编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校本教材,如《硬笔书法》、《国学经典》、《中华诗词欣赏》等,用于师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逐步开发配套的教学资源。
三、在学生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小组活动,如组织“佾舞”、“毛笔书法”、“国学经典朗诵”等兴趣小组。
四、选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纳入各专业课程体系,课程简称《中华文化》,每周1课时,内容:一年级以《硬笔书法》为主,二年级以《国学经典》、《中华诗词欣赏》为主,可以互相渗透。
五、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的课题研究,如语文教研组可以开展“书法教育实践”的研究,德育教研组可以开展“国学在德育教育中应用”的研究。
六、定期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成果展示会(或汇报会),或相关的表演、比赛等活动。如书法优秀作品评比、现场书写比赛、中华诗词朗诵比赛、佾舞表演汇报会等。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