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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评选2014年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福州市 农村优秀教师、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前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4-08  浏览次数:30次 分享:0

关于做好评选2014年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福州市

农村优秀教师、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前期工作的通知

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市直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市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评选2014年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市农村优秀教师、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前期工作的通知》(榕委教育工委[2014]29号)文件精神,今年教师节,福州市委教育工委、福州市教育局和福州市教育工会拟表彰一批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和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为确保评先表彰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一)2014年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1、评选范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机构、教育事业单位和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

    2、评选对象:2013年在岗在册人员。

    3、表彰名额:56名(详见附件一)。

(二)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

    1、评选范围: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农村学校(含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地处农村的民办学校)。

    2评选对象:2013年在岗在册、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农村学校领导参加评选应具有教学经历。

    3、表彰名额:13名。

(三)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评选范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含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会和教育事业单位。

    2、评选对象:2013年在岗在册人员。

    3、表彰名额:123名(详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一)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在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推进新形势下省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崇高形象,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为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动均衡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热爱学生,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长期坚持在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出色覆行岗位职责,教学效果好,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

    农村优秀教师除具备先进教育工作者的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农村教育工作,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为农村教育改革发展做出成绩,事迹感人。

    2、累计在农村学校任教满10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三)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赞誉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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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均衡教育,模范履行职责,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或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应面向基层,突出向教学第一线的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职教教师倾斜,向农村、山区、海岛学校的教师倾斜。要注意广泛性,兼顾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等应有适当的比例。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各学校应制定评选推荐工作方案,由教职工民主推荐,党政工集体研究,经教代会(教工大会)讨论(无记名投票测评)通过。县(市)区学校由当地教育工委、教育局、教育工会组织评选,审核上报。

    3、推荐人选要切实保证专任教师数量。学校校级领导(正副职)的评选指标不占学校名额,按一定比例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单列择优推荐上报。学校领导的推荐人数应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15%以内。2008年以来已获市级以上(含同级别)先进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4、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由各农村学校推荐。推荐事迹材料要求简明扼要,推荐事迹材料和《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推荐人选简明表》要求加盖学校公章,于4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工会,同时发送电子档到fqjygh@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由市教育工会汇总,上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研究择优评选,确定人选后再填报《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申报表》。

    5、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党、政、工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定推荐上报人选时,要分别征求当地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有关部门意见,校级领导和教育局领导的评选推荐,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要在其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必须包括评选范围、条件和方法,被推荐人姓名、年龄、职务、职称、教学工作量或行政工作有关情况等,在上报人选时,都应说明公示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如不影响评选的,应附调查核实材料。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四、申报材料和时限

    填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先进事迹要典型,能反映在教育创新、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职业道德方面做出的成绩,文字简明扼要。2014年4月28日前报送下列材料至市教育工会办公室,联系人:邱玉光,联系电话:85255333。

附件一:2014年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和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三: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申报表

附件四: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五: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简明表

附件六:福州市农村优秀教师简明表

附件七: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证明表

附件八:综治证明表

附件九:申报材料补充说明

中共福清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 清 市 教 育 局

福 清 市 教 育 工 会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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