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加快班主任队伍专业化进程,根据《福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将我校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范围:全校在职教职工。
2、优秀班主任推荐范围:全校现任班主任。
3、先进班集体推荐范围:参加本学年“文明班级”六项评比的所有班级。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不断学习和丰富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科学民主地进行教育管理,成绩显著。
3、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实绩显著。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按照《中学德育大纲》等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创造性地做好德育工作,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力。
2、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了解学生,主动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注重言传身教,深受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在同行和家长中有良好的口碑。
3、善于拓展班级育人空间,能有效地依靠学校、社区、家长等教育资源,开展班级教育管理工作;能依托网络等平台建立有效的家校联系制度;坚持对班级学生家庭上门访问。
4、班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学生个性发展良好,形成和谐向上、富有活力和特色的班级文化。
5、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有较高的班主任工作专业素养。
6、注重班主任工作研究,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改革,善于掌握学生个性品质和发展状况,能针对班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反思,并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每学年有较高质量的教育工作反思、案例或论文。
7、近三年获得省、市级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三)有下列行为或现象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以教谋私,从事以赢利为目的有偿家教;
3、六项评比学年度科排名最后一名的不予考虑;
4、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5、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6、本学年学生仪容仪表检查情况在全校排名倒数后10名;
7、学校要求上交的各种材料不按时上交的;
8、本学年各种签到未达到规定次数的班主任不予推荐。
(四)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评先的条件
1、连续担任班主任4年以上(含四年);
2、个人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的;
3、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的。
三、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