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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宏路校区空气能设备采购招标的公开征集的公告
文章来源:宏路校区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9-11-14  浏览次数:1680次 分享:0

校内项目编号: LHCG2019041

项目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一 、项目条件

1、本项目已预算经福清市教育局预算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代办经费,现进行方案征集;

2、本项目已立项,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和征集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于我校宏路校区学生宿舍浴室建设2套,主要设备有空气能直热机、保温水箱、浴室隔板等相关配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 、征集内容:见附件

注:报名人对本项目的征集内容为报价依据,同时可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方案,由学校组织的评委研究决定方案及招标的最高限价。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方案征集接受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港澳台地区)及境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港澳台以外地区)具有独立法人的供应商参加;

2、参加方案报名的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现场察看时间: 20191114日上午9301030,逾期不予受理。10:30后即组织现场勘查,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五、方案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911 19162959

六、其他要求

  1、项目设计必要的情况下,允许实地察看或提供平面图等必要的可公开的数据、如果是当场报名递交材料的,出具回执单给报名人,快递报名的(采购单位做好接收单登记,供应商自行保管好快递凭据)以邮件送达单位的时间为准(以快递员与联系人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单位收发室登记时间记录为准),截止时间后报送的不予接收(截止时间收件人必须到单位收发室查收邮件);

  2、报名人报来的征集方案必须包含报价,征集的方案允许先体现品牌(以便结合使用需求选择性价比高的商品),提供的纸质材料不得用体现公司信息的纸张,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效果图、设计图纸允许另外用纸),不得体现公司名称、不得加盖公司公章、不得体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地址、不得做任何记号等(采购单位评审时编“评审码”),否则方案无效;报名人必须将纸质方案用档案袋或其它包装密封牢固,封面四角允许盖章,封面允许体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 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宏路校区(福清市宏路街道南峰村玻璃岭1号)

  2、联系人姓名: 魏辉  钟兆芳

3、办公室电话:0591-85383555

4、手 机: 13805022187  13799937176

  5、邮 编: 350301

  八、监督电话

  1、福建省福清市教育局监察室:0591-85210463

  2、福建省福清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0591-85210479

3、校监督电话:0591-85241336

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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